永安保障被罚45万元:因未按照轨则使用经批准大略备案的保障条目费率
发布日期:2024-11-15 15:44 点击次数:158
11月15日金融一线音信,国度金融监督照应总局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暴露,永安财产保障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轨则使用经批准大略备案的保障条目费率,被国度金融监督照应总局陕西监管局处以45万元罚金。
杨海安(时任永安财产保障股份有限公司生意部总司理助理、杨海安直属团队认真东谈主 )对未按照轨则使用经批准大略备案的保障条目费率,以及对编制大略提供诞妄的敷陈、报表、文献、尊府的看成负有拖累,被总共给以劝诫并处14万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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