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英死刑将是对其他行恶的震慑 重审宣判在即
发布日期:2024-11-02 07:36 点击次数:124
10月25日上昼9时30分,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将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东谈主民法院宣判。此前,余华英在一审中被判死刑。
检方指控余华英自1993年至2003年期间勾结龚某某(已故)和王某某(另案惩办),在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流窜,共拐卖17名儿童。其中,1993年2月,余华英在贵州安顺拐走一双谌姓手足,因以为哥哥“年齿大不好卖”,安排他在游戏机室打游戏,哥哥其后被柔和市民送至派出所并复返家中,而弟弟则被带到河北邯郸卖给他东谈主。1994年10月,余华英与龚某良再次在安顺拐走两名儿童,并带至邯郸隔离卖给两户东谈主家。2002年和2003年,余华英和丈夫王加文先后在云南大理、丽江拐卖了另外两名儿童。
此案已阅历经三次庭审。2023年7月14日,贵阳市中级东谈主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当庭未宣判。同庚9月18日,法院一审对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正法刑,抢掠政事权柄毕生,并处充公个东谈主扫数财产。2024年1月,贵州省高等东谈主民法院以原判漏罪等为由裁定发还重审。10月11日,本案重审一审在贵阳中院开庭,当庭未宣判。
旁听庭审的被害东谈主杨妞花示意,公诉机关对余华英的量刑建议已经死刑,她但愿这次仍能防守死刑原判,震慑东谈主街市。讼师王文广分析,如若余华英在这次宣判时再次建议上诉,案件将迎来重审二审。在案件审理期间,如若未发现其他行恶事实且防守死刑原判,那么案件将由最高院对余华英作出死刑复核裁定。反之,如若余华英有新的行恶事实被发现,不摒除案件会再被发还审理。